2026年9月,联交所发布咨询文件,涉及比例测试、关连交易、分拆上市等以下多个板块规定放宽,咨询截至2026年11月30日。
比例测试
- 删除盈利测试;
- 调整代价测试:代价测试的分母从市值变成市值和净资产孰高(即:破净公司不再需要用市值进行测试);
- 这一调整对关连交易同样适用;
- 放宽股东批准门槛:将需要股东批准的门槛从25%提升到50%,并且日常业务中购买资产或租赁不再需要股东批准;
- 但是,财务资助和投资仍然以25%为界限;
- 对于日常业务购买和租赁的新豁免,联交所举例主要包括相应公司的船舶、飞机、土地、房地产、采矿权等,以及租赁办公室、建设工厂等活动;
- 删除VSD/VSA(非常重大的出售/收购)分类;
- 主要是简化分类,与反收购(借壳)相关的要求没有变化,控制权变化+超过100%的收购直接判定为借壳的“明确测试”也仍然保留;
- 并且,原先属于这两类的交易,仍然必须召开股东大会,而不可通过大股东书面批准。
如果完全落实,日后绝大多数交易的比例测试将仅留5%(披露)和50%(股东会批准)两档,且只需要测试资产、收入、对价、股本四项。但与此同时,所有须予披露的交易,披露规定都会有所加强。
关连交易和持续关连交易
- 放宽“关连附属公司”定义:上市公司层面的关连人单独持有30%以下投票权的上市公司子公司,新规不再自动判定为关连附属公司(此前为10%);
- 允许日常业务中收益性质的持续关连交易,上限可以用收入等指标的百分比确定,而不需要写死金额;
- 例如:联交所过往曾做出个案豁免,同意对大宗商品采购、需抽佣的服务等使用百分比计算上限。
分拆上市
- 减少分拆审批(“自行评估途径”):如果公司评估(1)分拆符合PN15要求,(2)母公司市值超过100亿港币,收入超过10亿港币,并且(3)分拆后剩下部分占比超过50%,就无需取得联交所事先批准;
- 删除保证权利规定:删除PN15中,母公司现有股东有权通过优先发售或实物分派的方式,取得分拆公司股份的保证权利规定;
- 缩短分拆限制期:IPO后1年即可提出分拆申请(原先为3年);
- 此外,如果是第二上市,或是来港双重主要上市之前已经在中国或其他认可交易所上市超过2个完整财年,可以完全豁免1年分拆限制期的规定;
- 如果控股公司和子公司都在联交所上市,子公司进行分拆,控股公司不再需要遵守PN15;
- PN15对于分拆上市需要母公司批准的门槛,同步从25%放宽到50%。